乡镇(街道) | 蒋王街道 | 村(社区) | 四联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15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3.50亩 | ||
项目描述 | 该四荒地坐落于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四联村胡庄组,面积3.5亩,经营范围:仓储、蔬菜种植。交易期限3年,交易底价10000元/年,逐年递增5%,第二年价格为10500元,第三年价格为11025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如承租方或税务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竞价成功后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及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意向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注册地点邗江区内优先,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联系,法人或委托人必须到招租单位现场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且需对出租四荒地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提交材料、未作了解和查勘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无效。2、承租四荒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交纳。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四荒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四荒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四荒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提前退还所剩余的四荒地租金。承租方不得改变四荒地状况,并且以改变四荒地状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权益申索。7、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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