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 | 旱改水项目 | 坐落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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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码 | -- | ||
转出面积 | 69.27亩 | 土地性质 | |
转出期限 | 至 | 项目编号 | ZYYJ_CQ_2024_S_0152 |
土地四至 | 东: | 南: | |
西: | 北: | ||
地上附着物 |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 ||
其他描述 | |||
转出土地用途 |
标的类型 | 耕地;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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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700元/亩/年 | 分期信息 | 分期付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合同起止时间从2024年3月1日至2034年8月30日止;2、土地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充分给与农户清除附着物);3、土地租金每年分两次支付(3月30日前按照400元/亩支付,8月30日前支付当年剩余租金);4、土地租金前五年为700元/亩.年,第六年起租金为750元/亩.年;5、土地交付前附着物补偿归招租人;6、招租土地类别为即将竣工垦造水田项目;7、招租标的为最新实施工程项目,流转期间田埂及配套水利设施在使用期间造成损坏(非承租人原因导致),影响农业生产环节(所有)时,招租任协助承租人进行及时抢修。承租人使用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包含田块周围老百姓的经济损失)由原项目施工方全权承担,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要配合招租人和项目施工方实施抢修;8、因出租标的工程质量问题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招租人协调项目施工方协商处理;9、招租标的出租期间,配套的水利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维修维护及电费支付;10、招租标的流转期间未经招租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如有该行为,视承租人违约自动解除合同;11、招租标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使用要求使用(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 | 受让方条件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元) | 20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4-08-16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8-22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2024-08-2310:00:00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4-08-2311:00:00 |
备注 |
vr视频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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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链接 |
祥符镇团碑村(11、14小组)69.27亩垦造水田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通知》《资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团碑村 11、14组承包户委托团碑村集体经济组织将69.27亩土地经营权委托成都农交所资阳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流转。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地址 雁江区 祥符镇 团碑村 11、14组; 2、面积 69.27亩; 3、类型:基本农田 4、配套设施:灌溉渠、提灌站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 10年(土地租金支付时期2024年3月1日起)。 三、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1、流转挂牌底价700元/亩.年; 2、土地租金第六年起租金为750元/亩.年; 3、承租方每年分两次支付租金( 3月 30日前支付400元/亩租金,其余租金8月 30日前支付)。 四、风险保障、管理服务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收取 / 元(到期不计利息退还); 2、复耕保证金一次性收取 /元; 3、其他: / 。 五、流转用途 1、 粮油、蔬菜种植(每年至少种一季水稻); 2、其他 符合国家土地用途 。 六、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本村内部村民。 2、报名时间: 2024年 8月 16日到 2024 年 8月 22日 16时止(延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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