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乡村振兴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三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财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平县乡村振兴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DP-GC-20240730-01-01;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州城街道、梯门镇范山村、东瓦庄村以及大羊镇丁坞村、东三旺村;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000亩,在州城街道、梯门镇范山村、东瓦庄村以及大羊镇丁坞村、东三旺村建设高标准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大棚总面积94.20万㎡,其中,建设16米跨冬暖式大棚86.40万㎡(540个,含5个育苗大棚,16m*100m),12米跨拱棚7.80万m²(65个,12m*100m),配套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电工程、围网、田间道路、给排水工程以及智能化设备系统等附属设备工程。
2.5计划工期: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东平县乡村振兴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三期)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
2.9.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268.53万元,详细如下:
①工程设计费:120万元;
②工程施工费:19148.53万元。
2.9.2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包括上述各项数据,下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
②工程施工费报价为工程施工费控制价×工程施工费费率,且仅作为参与本次招标评标计算报价得分的依据。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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