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宁夏森淼生态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以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林业板块北区)的竞买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宁夏林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业研究院)的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6月23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宁夏森淼生态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科技中心)与林业研究院合并重整。
为加快推进重整程序、盘活资产,实现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推动和保障重整成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管理人将于(以下统称管理人)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林业研究院、生态科技中心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活动共发布四份竞拍公告,四个标的项下的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活动将同时开展,分别为标的一(林业板块南区+北区)、标的二(林业板块北区)、标的三(林业板块南区)、标的四(知识产权),四种标的项下的重整投资人均认可接受重整路径为清算式重整,但不同标的下对应的重整资产范围不同。请各竞买人注意区分。如有任一标的竞价成交,其他三个标的的竞价活动将自动中止并撤拍;如有拍卖周期内两个(及以上)标的均成交,则保留成交价最高的标的,其余视为未成交,退还保证金。
一、重整企业基本情况
1.林业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454003564H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银川市胜利街1059号 |
法定代表人 | 沈效东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0-06-30 |
营业期限 | 2000-06-30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林木、果树、花卉、蔬菜等优良品种引进、选育、繁殖、销售;果品的生产、储藏、销售;林业生态建设技术的研究和产业开发;天然保健品、药用植物品种的开发;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推广(不含中介服务)、土地开发;农业生产资料(不含国家专控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产品所需原材料、设备、配件、试剂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物种苗测试、化验与检验,职工膳食、住宿,本企业所属房屋及土地租赁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土特产品、酒、工艺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 |
登记机关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
曾用名 | 宁夏林业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林业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日期 | 2019-05-22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2.生态科技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564112657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植物园内 |
法定代表人 | 王立媛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3-07-14 |
营业期限 | 2003-07-14至2023-07-14 |
经营范围 | 会议组织策划及相关服务;餐饮、住宿、林木、果树、蔬菜的种植与销售;拓展训练及相关服务;生态旅游参观服务;副食品销售。 |
登记机关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曾用名 | 宁夏森淼生态度假中心有限公司、宁夏森淼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林果花卉快繁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科技开发公司(全民所有)、宁夏林果花卉快繁中心(全民所有) |
核准日期 | 2019-11-11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二、竞价标的(林业板块北区)
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交的买受人即为适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计划(草案)》享有林业研究院100%股东权利,取得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100%股权及相对应的重整资产。重整资产范围包括:
1.实物资产: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名下位于金凤区芦草洼现代科技园北区的无形资产、不动产、机器设备等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1290153㎡,评估价值3496万元;房产23361.87㎡,评估价值3681万元;构筑物评估价值2040万元;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评估价值566万元;生物性资产(林木)评估价值3778万元。合计评估价值13563万元。
2.平台资产:即林业研究院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林木资源高效生产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林木种苗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经济林木种苗快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北特色经济林栽培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资质及以及注册商标等资产。
管理人将通过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100%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重整资产的交付占有。重整后林业研究院和生态科技中心不承担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所有破产债权,不享有重整资产之外的资产、权益。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对价专项用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的清偿。重整资产之外的资产、权益由管理人依法处置。
特别说明:
林业研究院位于金凤区芦草洼现代科技园南区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生物性资产等,林业研究院位于清河南街耀阳市场、森淼大厦,林业研究院、生态科技中心所有的货币资金、应收类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均不属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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