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规划总院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02-004 )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总院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
2.2项目建设工期(工程)/交货期(货物)/服务期限(服务): 30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20日
2.3招标范围: 总院硬件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包括:服务器、存储、监控设备、终端管控系统、台式机相关设备的集成、安装、调试,以及相应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2.4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5本招标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硬件设备供应及集成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1.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方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当于本次标的规模的系统实施能力和经验,2022年-2024年内实施过同等及以上规模、同案例的项目不少于三个;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查封、接管、冻结、破产或重大法律纠纷等状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文章推荐: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铸铁管及管件(二次)
[高安市]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瑞阳新区管理委员会惠安路、杉林路等四条道路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5-00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