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六十户乡大梁村七组蔬菜种植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二期)G座20层2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5-JL03
项目名称:六十户乡大梁村七组蔬菜种植温室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六十户乡大梁村七组蔬菜种植温室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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