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汪营镇齐跃桥片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ESLC-202412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ESLC-202412FJ-002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汪营镇齐跃桥片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EPC)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恩施众禾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长期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众禾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利川市 建设规模:利川市汪营镇齐跃桥片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庄环境整治工程、产业发展项目和绿色农业种植基地,具体如下:1、村庄环境整治工程:(1)乡村风貌建设:村庄外立面、屋顶整治300户、居民房前屋后环境整治560户、乡村民宿120户、特色民居20户、环境美化工程36000m、特色庭院示范点180处、微景观改造18000㎡;(2)农村基础设施改造:给水主管改造7500m、消防给水管2300m、消火栓23个、集镇街道改造(人行道、污水管、电缆线)5500m、污水收集干管20000m、改造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污水处理池1座、低能耗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40座、修建雨水排水边沟3900m、电缆改造工程1项、燃气改造工程1项、新增通信基站工程3处、智慧乡村建设1项、环卫垃圾收集点31处、垃圾桶2441个、厕所革命230户、公共厕所3座;(3)村庄公共环境治理:村庄村标4项、标识系统1套、垃圾分类宣传栏20处、文化活动广场机配套设施5处、全民健身活动场3000㎡、党群活动中心及配套设施改造2处、齐跃桥村七组生态停车场800㎡、村镇生态停车场3处、红色文化博物馆改造200㎡、红军桥、红军路400m、红色文化公园300亩、石坝记忆遗址公园22.5亩、石坝老屋保护修复1项、齐岳山森林步道及平台5000m、沿路绿化31500㎡、太阳能路灯150盏;(4)道路交通改造:齐跃桥片区段改造升级8000m、齐尖线道路提升改造2500m、石坝村干道升级工程8300m、断头路及入户道路10000m、水泥厂至生态停车场道路1100m、齐尖线至片区东部连接道路2000m、齐尖线至6组渔塘连接道路500m、齐尖线至凤凰嘴村连接道路2600m、村庄东部环路改造5000m、村庄主要道路黑色化7100m;(5)乡村国土美化绿化:鱼泉河河道及沿线整治7000m、片区西部矿山生态治理30000㎡、清江河道沿线整治5000m、全域沟渠治理6000m、东部区域水体整治20公顷、地灾隐患治理工程1项;2、产业发展项目:闲置民居改造利用9000㎡,闲置土地绿色利用3170亩,其中精品蔬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1220亩,丑橘种植园750亩,车厘子种植园200亩,水果蔬菜套种基地(黄金梨+富硒土豆)1000亩。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勘察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地形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345027000.00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需提供)。 (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2019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注: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或市政类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社保缴费单位须是投标人单位或为投保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注: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人员且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6)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 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其它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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