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闲置资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赋春镇现决定将原甲路乡政府地块和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招租单位:赋春镇人民政府
标的概况:原甲路乡政府占地面积6.76亩、1-5号楼建筑面积2284.69㎡以及水泥地、围墙、苗木和水井等附属物。
租金底价:每年50263元。
租期:20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饶丰和评字[2024]第10030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经营范围的要求:
(1)承租方必须是无污染、无危险、无废气、无污水、无辐射、无噪音且持证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者。
(2)承租方需保持原徽派风貌,不得破坏主体房屋结构和墙体等,其他内部改造、屋顶防水、墙面粉刷、苗木移栽、路面硬化等在均需要我镇的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权且不退回任何租金。
4、本次仅为场地租赁,承租方在后期经营活动中所需相应配套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水电过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内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0年租金。
6、另西南角还有2.78亩土地可免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但仅限于粮食和蔬菜种植等,不能改变土地性质。
7、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8、如遇政策性调整、拆迁,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招租方收回租赁物,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计息)。
9、承租人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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