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信息
永丰村一组机动地
5.25亩
旱田
革新山地
水渠
莲花山场
南干渠
蔬菜
蔬菜
蔬菜大棚
项目基本信息
转让方
梅河口福民街道永丰村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标的名称
梅河口市福民街道永丰村一组机动地
坐落位置
吉林省 梅河口市 梅河口市 福民街道 永丰村永丰村一组
项目总面积
5.25亩
项目总金额
3150元
转让方式
整体交易
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
发包期限
2024-10-14至2027-10-14
用途
种植业
竞价保证金比例
10%
竞价保证金总金额
300元
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
自由报价期
2024-10-15 09:00:00至2024-10-22 10:00:00
加价幅度
100元
限时报价周期
120秒
服务费用
按约定收取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10-22 10:00:00
优先购买权人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15日内支付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发包价格。
2.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市场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介绍和评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对可能存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 或聘请专业人员鉴定。意向受让方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标的无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权属证书。
5.涉及标的各种补贴的约定:如遇征地,地上附着物归乙方所有。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所提申请是真实意愿表示,并已履行了相应程序,产权权属清楚,拥有完全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现自愿向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申请交易公告,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交易。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和交易市场相关规定,按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相关条件。
3.对地上附着物有管护责任,标的原地上附着物在合同到期时保持完好,新建附着物应征得转让方同意。
交易报名
报名须知: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了解《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自行承担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1 16:00:00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www.jlncjy.com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在线填报《受让方申请书》和《竞价须知》,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竞价保证金须按时足额汇入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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