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湘潭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遴选湘潭市本级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为确保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任务
通过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其中开展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5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50人;农村创新创业培训班50人。),共开设3个培训班,每个班培训学员50人。
二、培训主题
1.开展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班1个。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围绕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等内容开展培训。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围绕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培训。继续实施北斗+无人机农业复合型人才培训。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1个。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标农产品的科普知识和品牌进行宣传。
3.农村创新创业培训班1个。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和发掘在乡创业能人,积极参与农村创新创业能力培训,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优化配置现代产业要素,催生新产业新业态。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培育机构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五份)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局组织专家评审,报局党委会议通过,确定培训机构,并发文确定。
四、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申报培训专业所需的培训资质;
2.具备承担申报培训专业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所申报培训专业所拥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创新创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电商和无人机植保飞手培训等相关专业教师;
4.承担过农民教育培训、能完成学员招生组织,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行之有效的农民教育管理模式和良好的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5.服从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管和检查验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6.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培训入库。
五、报送材料
1.湘潭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简介材料;
3.培训机构教育培训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复印件;
4.培训专业培训所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现场图片展示;
5.培训师资的专业、职称情况一览表,培训教师专业和职称复印件,培训师资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电商、无人机植保飞手等相关专业教师。
6.根据培训主题报送培训方案参加遴选,每家培训机构报送最多不超过2个。
六、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逾期不受理;地点: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人:章海军、丁新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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