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闪电河乡蔬菜种植基地项目 已由 沽源县行政审批局 以 沽行审立字【2024】155号 、沽行审招核字【202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衔接资金及县级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HBRH-2024-014 2.1.2项目名称:沽源县闪电河乡蔬菜种植基地项目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56000㎡,新建现代高标准日光温室40栋,每栋日光温室占地2.1亩。 2.1.4建设地点:沽源县闪电河乡。 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1.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8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招投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4年07月0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无需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并对此做出承诺。 ③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④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3 10:00 至 2024-07-29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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