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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变更公告

· 2024-06-25
招标项目名称: 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1300000271022458001 招标公告名称: 【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2458001B01 原公告内容:

【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兴县众鑫合诺种植专业合作社关于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的备案、海发改投资备字〔2024〕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众鑫合诺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涉农整合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海兴县众鑫合诺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2.2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后刁庄村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蔬菜种植大棚3个及大棚附属设施(灌溉、机械、电力、生产通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2.6 质量标准:合格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2.8 (1)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海兴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0317-6628087。(3)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内容均使用第三方平台。(4)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一档≤0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元/标段;二档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三档2000万概(估)算<3000万,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四档300万≤概(估)算<5000万,收费金额2500元/标段;五档5000万≤概(估)算,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2.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5)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2.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5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5 09:00至2024-07-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6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众鑫合诺种植专业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兴县高湾镇 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森林家园二区十三栋五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邢广法

联系人: 王亚静
电话:

15127754321

电话: 1331327277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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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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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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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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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海兴县高湾镇后刁村2024年蔬菜大棚种植项目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

2、原公告内容: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5 09:00:00 至 2024-07-0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更正为: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25 09:00:00 至 2024-07-01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原公告内容: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底。

更正为: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底。

4、原公告内容:2.8(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海兴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0317-6628087。

更正为:2.8(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海兴县农业农村局。投诉电话:0317-5544800。

5、原公告内容:2.8(5)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2.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

更正为:2.8(5)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6、原公告内容:7.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邢广法 电话:15127754321

更正为:7.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18303254321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同时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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