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拥有的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5月20日,债权本金合计为47,500,000.00元,相应的利息、罚息、费用等以借款合同、借据、生效判决等确认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资产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详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 | 资产类型 | 债权本金 (元) | 担保措施 |
1
| 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债权资产 | 47,500,000.00 | 1、抵押担保:(1)杨耀华个人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城区遂州南路517号商业房产558.69㎡;(2)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101号的商业房产2194.83㎡;(3)人从众所有的位于蓬溪县赤城镇上游工业园区的厂房11060.51㎡及土地28665.00㎡;(4)射洪县华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商业房产合计1725.16㎡;(5)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工业房产(标准厂房)合计8541.12㎡;(6)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上路商住用地合计8851.91㎡。 2、保证担保:杨耀华、邓红梅。 |
| 合计 |
| 47,500,000.00 |
|
四川人从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区梨园路
债权本金:47,500,000.00元
贷款方式:抵押+保证担保
企业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216783760368,法定代表人为伍英秀,住所为蓬溪县上游工业园区梨园路,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现登记状态为存续。营业范围:冷鲜肉销售,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调味料(半固态)、蔬菜制品(酱腌菜)生产销售,农畜产品、肠衣、肝素钠粗加工及销售,蔬菜、水果种植销售,家禽、家畜养殖销售,肉类及其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生猪屠宰,现代农业旅游观光,销售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1)杨耀华个人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城区遂州南路517号商业房产558.69㎡;(2)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101号的商业房产2194.83㎡;(3)人从众所有的位于蓬溪县赤城镇上游工业园区的厂房11060.51㎡及土地28665.00㎡;(4)射洪县华祥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南段商业房产合计1725.16㎡;(5)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英县蓬莱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工业房产(标准厂房)合计8541.12㎡;(6)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蓬溪县赤城镇蜀北上路商住用地合计8851.91㎡。
2、保证担保:杨耀华、邓红梅。
涉诉情况:法院已判决,胜诉;目前案件处在执行过程中。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金融资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等)、债务追偿、债务重组(含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及破产重整)、债务减免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公告2024年6月6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万女士、乔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35050、028-85137651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佘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5644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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