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 | 黎里镇银杏村蔬菜地发包1.1亩 | 资产编号 | YXC2024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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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型 | 资源性资产 | 资产类别 | |
资产地点 | 黎里镇银杏村吴家浜 | ||
结构(楼层) | 交易面积(平方米) | 1.1亩 | |
标的描述 | |||
电量(KVA) | 配套设备 | ||
项目描述 |
报名时间 | 2024-05-21至2024-05-28 9:00——11:00 , 13:30——16:00 (限工作日) | 报名地点 |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银杏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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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 银行卡(企业报名需带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 法人身份证) |
交纳金额 | 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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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5-29 16时30分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处置方式 |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保证金自动转为价款或押金部分,或者原途径无息全额退回(以各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或见特别事项说明); 2. 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的于竞价会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退还; 3. 成交后,出现不签署合同等违约情形时,保证金将予以赔付给利益受损方。 |
交易方式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与所需数相一致,则按程序以不低于交易底价协议成交;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数超过所需数,则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多次报价 | 起拍价 | 132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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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交易地点 | 镇级交易中心 | |
租金收缴计划 | |||
是否有优先权人 | 否 | ||
租赁期限 | 1年 | ||
行业要求 | 蔬菜种植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本地块针对本村村民,有种植经验的大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发包。有欠租金、毁约和不能正常履约土地合同的主体不给予报名资格。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租赁期限1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本地块种植蔬菜。地力保护补贴归村委会所有与承租户无关。租金交付时间:中标人自收到成交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解款方式将全部租金转入发包方指定账户,凭银行回单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每亩200元,根据合同亩数计算,与租金同时交清,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按合同约定退回(合同未到期的,履约押金被扣除后,承包方应在7天内补足200元/亩)。2、该地块发包面积为1.1亩,承包方可在报名前自行再次测量,如果承包方对面积有异议的,必须在报名之前提出,否则视为对该地块面积确认无误并据此实际发包和计算相关费用等。签订的正式《吴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与本特别事项说明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说明为准。本次竞价为远程竞价,如未及时上线参与竞价视为放弃竞价资格。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3.承包方必须充分认识并了解到该土地的状况以及该土地周边的环境条件,在使用该土地时应当自行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以保障农业生产。在今后由于周围环境、自然灾害、土地、水质等影响或者第三方原因影响承包方农业生产的,相关损失和风险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者造成的损失的,其责任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按时付款,在日常种植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合理合法种植。4.在经营期间内,盈亏自负,水电费用自理,沟渠自行维护疏通。承包方需注重安全生产,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切损伤均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无关。如打田、插秧、收割作业等将泥、杂物带上道路,由承包方及时清理。若造成路人摔倒致伤害,承包方雇工生产中造成的伤害等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5.在经营期内,承包方严禁秸秆焚烧,如由于焚烧,政府将取消补贴,甲方扣减履约押金。承包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破坏土地,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不得损害周边环境,不得乱搭乱建。到期归还村委会时,要保持粮田原状,否则后果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6.在经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地块现状及周围环境位置的影响,如遇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危害等造成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同时承包方自行协调、处理好周边种植矛盾,如因乙方施药、灌溉、排水、机耕等原因造成他人身体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如承包方拒绝,村委会有权在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过后承包方必须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作违约处理。7.合同到期、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自行建造的大棚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逾期未拆除的,视为乙方对大棚的放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该地块如遇国家、政府工程及政府项目施工,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施工。 | ||
联系方式 | 看样联系人:常耀华 联系电话:13913069096 项目联系人:吴彦廷 联系电话:13912758388 |
本次年租金(元) | 0 | 承租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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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1年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租赁期限1年(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本地块种植蔬菜。地力保护补贴归村委会所有与承租户无关。租金交付时间:中标人自收到成交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解款方式将全部租金转入发包方指定账户,凭银行回单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每亩200元,根据合同亩数计算,与租金同时交清,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按合同约定退回(合同未到期的,履约押金被扣除后,承包方应在7天内补足200元/亩)。2、该地块发包面积为1.1亩,承包方可在报名前自行再次测量,如果承包方对面积有异议的,必须在报名之前提出,否则视为对该地块面积确认无误并据此实际发包和计算相关费用等。签订的正式《吴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租赁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与本特别事项说明不一致的,以本特别事项说明为准。本次竞价为远程竞价,如未及时上线参与竞价视为放弃竞价资格。竞标人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将平台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银行虚拟账户,保证金不抵租金,招标结束后由平台自动退还;如中标人逾期未按约定缴纳租金等费用,放弃中标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3.承包方必须充分认识并了解到该土地的状况以及该土地周边的环境条件,在使用该土地时应当自行采取相关保护措施以保障农业生产。在今后由于周围环境、自然灾害、土地、水质等影响或者第三方原因影响承包方农业生产的,相关损失和风险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包者造成的损失的,其责任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按时付款,在日常种植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违反政府规章制度,合理合法种植。4.在经营期间内,盈亏自负,水电费用自理,沟渠自行维护疏通。承包方需注重安全生产,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切损伤均由承包方负责,与村委无关。如打田、插秧、收割作业等将泥、杂物带上道路,由承包方及时清理。若造成路人摔倒致伤害,承包方雇工生产中造成的伤害等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5.在经营期内,承包方严禁秸秆焚烧,如由于焚烧,政府将取消补贴,甲方扣减履约押金。承包方在经营期间不得破坏土地,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不得损害周边环境,不得乱搭乱建。到期归还村委会时,要保持粮田原状,否则后果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6.在经营过程中承包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地块现状及周围环境位置的影响,如遇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危害等造成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同时承包方自行协调、处理好周边种植矛盾,如因乙方施药、灌溉、排水、机耕等原因造成他人身体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如承包方拒绝,村委会有权在承包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过后承包方必须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作违约处理。7.合同到期、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自行建造的大棚由乙方自行拆除,乙方逾期未拆除的,视为乙方对大棚的放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该地块如遇国家、政府工程及政府项目施工,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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